发布时间:2025-02-25 14:28:31 浏览次数:622
本比选项目成都产业大厦(司法厅租赁楼)中央空调维修项目,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资金来自自筹,出资比例为100%。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比选人委托,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告比选。
一、项目名称:成都产业大厦(司法厅租赁楼)中央空调维修项目
二、项目编号:SCXSCY2025-11
三、资金来源:自筹资金547734.76元,已落实。
四、招标内容:
4.1项目名称:成都产业大厦(司法厅租赁楼)中央空调维修项目
4.2项目地点: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21号
4.3比选范围:成都产业大厦(司法厅租赁楼)中央空调维修项目。
五、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条件:
(一)依法设立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二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三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四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五)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(2022年2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)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六)投标人需在劳动保护、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;
(七)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八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六、比选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:
(1)本项目比选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,不向比选申请人提供纸质比选文件。比选文件发售时间:从2025年2月26日9时00分到2025年3月3日16 时00分。
(2)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应登录“项目管理通系统内报名(网址:https://www.pmoas.com)”免费注册,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项目报名。
(3)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(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)扫描后打包上传系统:
[1]营业执照复印件;
[2]单位介绍信原件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的扫描);
注: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号(如有)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。
(4)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:人民币500.00元(人民币:伍佰元整),售后不退。
(5)如需开票请把项目开票信息发到邮箱469839986@qq.com。请备注金额、项目名称专/普票。
七、开标时间、地点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、地点:
时间:2025年3月5日10时30分,逾期送到的,恕不接纳。
地点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1406。
八、本项目比选公告及评审结果公示信息发布媒介: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(https://cdcyjt.dacaigou.com)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http://www.cebpubservice.com/)。
九、比选人:成都安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地 址:成都市金牛区星辉西路6号附8号二楼
联 系 人:沈女士
电 话:028-87557692
十、代理机构: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1406
联 系 人:肖女士
电 话:028-85051613、18628018668
标段名称 | 报名开始时间 | 报名截止时间 | 平台服务费 | 投标保证金 |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| 开标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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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产业大厦(司法厅租赁楼)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| 2025-01-26 09:00:00 | 2025-03-03 16:00:00 | 500.00 | 0.00 | 0000-00-00 00:00:00 | 2025-03-05 10:30:00 |